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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龙游县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28    来源: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各镇、乡人民政府,各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部门,直属各单位:

  《龙游县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组织实施。

 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
  2020年9月27日

  龙游县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

  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浙政发〔2019〕11号)及《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衢政发〔2020〕1号)文件精神,抢抓5G产业发展机遇,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,经县政府同意,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(一)指导思想

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,紧抓5G发展历史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,坚持需求牵引、创新驱动、开放共享,以网络为基础、以创新为动力、以应用为抓手、以产业为核心、以安全为根本,大力推进5G网络建设和融合应用,加快培育5G核心产业,推动5G应用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。按照“政府主导、资源统筹、开放共享、服务社会”原则,积极推进5G网络规划布局,积极构建具有龙游特色的5G产业生态体系,培植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,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。

  (二)基本原则

  需求引领,合理布局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以典型场景示范为切入点,适度超前推进5G网络建设,逐步扩大5G网络的覆盖范围。

  创新驱动,融合发展。推进5G与各行业融合渗透,构建跨行业融合协同创新平台,支持5G技术、产品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。

  重点突破,先行先试。围绕工业互联网、智慧城市、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,积极开展先行先试,开展特定场景技术开发、方案优化,探索积累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。

  开放共享,特色发展。立足龙游特色,在技术标准规范、网络互联互通、应用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高水平合作,构建合作共赢的5G产业生态。

  (三)发展目标

  利用三年时间,到2022年,5G网络覆盖和建设水平在全市保持领先。力争到2020年底,实现中心城区、重点产业园区、重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5G信号的覆盖,实现5G规模商用。到2021年,实现龙游城区、重点乡镇5G信号全覆盖。到2022年,实现乡镇及以上区域5G信号全覆盖。

  二、主要任务

  (一)科学编制基站规划。坚持“先规划、后建设”原则,编制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,科学布局、合理确定5G建设相关设施规模,主城区、城东、经济开发区率先规划布局5G试验网。相关部门立足共享,推进5G专项规划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,并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。规划布局轨道交通、客运场站、风景区、交通枢纽、大型场馆、学校、医院等公共设施时,同步规划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;规划设置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化带、路灯等市政设施时,按国家有关规定,统筹考虑基站配套电力引入、通信管线等需求,预留基站建设空间;新建住宅小区、商业区、地下综合廊道等建设项目时,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中,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概算。各乡镇街道结合5G工作整体部署,以当地产业特色和资源特点为基础,支持通信行业实施5G应用试点计划,积极筹划建设5G试验网,开展5G应用场景试点。(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资规局、县经信局、县财政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经济开发区、各乡镇街道、县奔康公司、县城投公司、县交投公司、铁塔公司龙游办事处、移动龙游分公司、电信龙游分公司、联通龙游分公司)

  (二)实施5G基站建设“一件事”集成改革。推进5G基站建设“一件事”集成改革,实现“一次性规划、一平台受理、一次性踏勘、一揽子审批”。将5G基站作为各类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配套设施,确保与主体工程“同步规划、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收”。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配套内容纳入项目综合验收内容,各相关单位严格把关。(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资规局、县住建局、市生态环境龙游分局、县大数据局,电信龙游分公司、移动龙游分公司、联通龙游分公司、铁塔公司龙游办事处、县传媒集团)

  (三)加快推进建设进程。铁塔、机房等基站配套与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建设,原则上按照政府主导、运营商主建、统筹共享模式进行。铁塔公司应加强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 5G 基站选址、电力引入、土建施工等方面的协调,加快基站建设进度,提高基站承建能力。积极推进集市政照明、道路监控、交通信号、通信基站等多功能于一体的“智慧杆塔”应用和改造,加快制定出台“智慧杆塔”新建和存量改造标准,各部门要超前谋划智慧杆塔功能集成,以适应未来智慧城市发展需要。(责任单位:县住建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资规局、县综合执法局、县国资办、经济开发区、各乡镇街道、县奔康公司、县城投公司、县交投公司、县国网供电公司、电信龙游分公司、移动龙游分公司、联通龙游分公司、铁塔公司龙游办事处)

  (四)全面开放公共设施资源。县级单位要带头免费开放所属非涉密楼宇及公共区域。免费开放城市道路、公共绿地、公园广场、公交站台、学校、医院、客运站场等用于5G基站建设。新建和改建的智慧杆塔要向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开放,实现资源共建共享。禁止在5G网络建设、运行、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进场费、协调费、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(责任单位: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、县国资办、县公安局、县资规局、县交通运输局、县教育局、县卫健局、各乡镇街道、县奔康公司、县城投公司、县交投公司、各级国有企业)

  (五)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。推动5G基站以用电户号为单位统一参与电力直接交易,分批将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按“一户一表”改造为直供电。针对部分不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通信基站,继续实行转供用电的,转供电主体按国家规定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收取电费,清理规范5G基站转供电不合理加价,进一步降低5G基站的用电成本,推进我县5G基站建设。支持5G基站建设运营企业参与电力需求响应,实现电力削峰填谷。(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市监局、县国网供电公司)

  (六)加快成果应用示范。以城市管理、医疗教育、智慧商贸等多领域为切入点,推动 5G 与物联网、车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发展融合,探索 5G 应用示范场景,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。以应用带动 5G 技术研发、设备生产企业落户我县,构建 5G 产业生态。鼓励龙头企业在5G 应用上先行先试,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给予资费优惠,共同打造全省领先的 5G 应用样板。(责任单位:县发改局、县大数据局、县经信局、县教育局、县资规局、县住建局、县文广旅体局、县卫健局、县市监局、县综合执法局、经济开发区、各乡镇街道)

  (七)强化网络安全保障。铁塔公司龙游办事处、电信龙游分公司、移动龙游分公司、联通龙游分公司要按照“谁提供服务、谁保障安全”和“谁认证、谁负责”原则,对网络安全负主体责任,依法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。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,严厉打击盗窃、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;县长途电信传输局要对通信设施保护相关法律、政策进行全面宣传,提高全民保护通信光缆线路安全的意识;住建部门要对现有小区楼顶基站进行加强巡视巡查,严禁业委会、小区物业以辐射等各种无理要求拆除,确保现有网络结构存续。各相关部门要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,对因征地拆迁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、损毁的,依法予以补偿,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,防止出现信号盲区。(责任单位:县公安局、县住建局、经济开发区、各乡镇街道、电信龙游分公司、移动龙游分公司、联通龙游分公司、铁塔公司龙游办事处)

  三、组织保障

  (一)加强统筹协调。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,县府办分管副主任、县经信局主要负责人、县资规局主要负责人、铁塔公司龙游办事处负责人任副组长,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,负责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筹推进。各有关部门(单位)要根据各自职责,加强协作,抓好落实。行业部门要根据专项规划,加大投资,加快网络覆盖,推进行业试点,深化推广应用。要加强问题的统筹协调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

  (二)强化政策支持。制定公共建筑、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目录,每年向社会通告。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优化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程序,推行批量审批。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、协调费、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,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通畅,运行平稳。

  (三)建立督查机制。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,加大对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,实行定期通报,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。

  (四)加强宣传引导。充分利用报纸、电视、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 5G 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,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,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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